本帖最后由 爱卫生 于 2012-6-15 22:22 编辑
个人对于EPC的理解,总喜欢和GPRS/UMTS中对比,EPC中的流程UE发起的承载资源分配、修改流程个人感觉应该是和GPRS/UMTS中的UE发起的Secondary PDP上下文激活+UE发起的PDP上下文修改流程类似,但EPC中不允许UE提供请求的Qos来直接发起专有承载的建立(原因这里就不讨论了),但做了一个折中,毕竟UE有发起访问某个业务的权利。 于是规范允许UE发起承载资源修改流程,来请求对承载资源进行分配、修改,并且由网络侧根据UE的实际请求来决定(可以由PCRF、以及运营商的应用服务器例如P-CSCF来决定)是否帮助UE建立专有承载,或者UE请求的业务不需要专有承载,只需要对当前的承载进行Qos的修改就可以了。 我的问题是: 1 该流程在TS23.401里只定义了一种,叫5.4.5 UE requested bearer resource modification流程,但在TS24.301的解释中,又细分成了两种:6.5.3 UE requested bearer resource allocation procedure和6.5.4 UE requested bearer resource modification resocedure两个流程。而6.5.3流程中使用的信令消息BEARER RESOURCE ALLOCATION REQUEST居然通篇搜索不到?? 2 如果是6.5.3 UE requested bearer resource allocation procedure,那么这里提到的承载资源分配请求读完规范后的个人理解是针对某个TFT里的packet filter里的应用请求分配资源。如果这个理解正确,那么对该流程的理解是:UE可以通过BEARER RESOURCE ALLOCATION REQUEST消息携带EBI为6来请求建立专有承载(假设UE现在只有一个default bearer,EBI=5),我的理解是,网络侧可以根据UE请求的Qos来决定是否帮UE建立专有承载或仅对当前EBI=5的default bearer进行Qos的调整,而并不一定100%的建立专有承载。不知道我的观点是否正确,大家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