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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3.7无线及移动通信体制与标准的发展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卫生    时间: 2013-1-27 23:25:53     标题: 3.3.7无线及移动通信体制与标准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电部就开始了电信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研究和制定工作,尤其1979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更进一步推动了电信技术体制与技术标准的工作。在主管部门提出的“电信标准化要和国际接轨”精神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中国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方式的体制与标准,为无线通信网络的建设、设备研制和引进等规范了一系列技术性文件。

(1)微波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发展

中国微波通信技术的发展经历了模拟微波到数字微波的演进,在数字微波方面又经历了中小容量到大容量,PDH到SDH的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电信传输所、第四研究所及有关部门针对微波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了90余项标准性文件。

在模拟微波通信方面,主要有电信传输所1981年制定的“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网路接口基本技术要求”和1983年制定的“大容量长距离模拟微波通信干线电话传输干扰容限”,以及第四研究所1988年制定的“模拟微波接力通信系统8GHZ微波通信设备总技术要求”等。

在数字微波通信方面,电信传输所1990年制定了“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进网要求”、邮电部第四研究所1995分别制定了“34Mbit/s中容量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6GHz140Mbit/s大容量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邮电部兴安通信设备厂1995年制定了“8GHz小容量数字微波通信设备进网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电子工业部第54研究所1996年制定了“TDM/FDMA点对多点微波通信系统通用规范”,邮电部第四研究所又分别在1996年制定了“Ku波段中小容量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数字微波传输系统中所用设备的测量方法”,1997年制定了“SDH微波通信系统测量方法”和“4〜11GHz STM-1 SDH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1998年制定了“4〜11GHz2xSTM-1 SDH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1999制定了“STM-0微波通信系统总技术要求”,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2008年制定的“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等。

(2)卫星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发展

中国卫星通信技术经历了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等阶段,在发展上主要有模拟向数字的转变、VAST卫星通信和移动卫星通信的应用等。而在卫星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方面,电信传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国内卫星通信技术体制的实验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

在卫星通信技术体制方面,电信传输所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了茵内卫星通信网络技术体制的研究和制定。在项目负责人郭良、李金星的带领下于1986年初步完成该体制,规定国内卫星通信网路规划、装备制式、工程设计和通信组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租用国际和区域性通信卫星转发器以及国内通信卫星,组成以6/4GHZ为主的和14/llGHz的包括台湾和南海诸岛在内的全国性卫星通信网路。该体制在1994年由国家主管部门正式发布。

中国的卫星通信体制涵盖了使用频分多路频分多址(FDM/FM/FDMA,)、单路单载波(SCPC)及单路单载波按需分配(DAMA)、时分多路时分多址(TDM/TDMA)等系统的技术要求,也包括了20世纪90年代兴起中速数据系统(IDR)和每载波多信道(MCPC)系统,以及小型卫星通信地球站系统(VSAT)的技术要求。

在标准制定方面,相继完成了70多个标准。在国内卫星进网技术要求方面,电信传输研究所分别在1991年制定了“国内卫星通信时分多址(60Mbk/s)方式进网技术要求”、1993年制定了“国内卫星通信TDM/QPSK/FDMA(2Mbit/s)系统进网技术要求”、1996年制定了“DCME进国釣卫星数字通信网的技术要求”、1997年制定了“Ku频段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等多项标准。该所在2007年对“GB/T12364—1990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在卫星地球站方面,邮电部第一研究所和电子工业部第54研究所分别在1989年和1994年制定了“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部分内容,第54研究还分别在1994年制定了“可搬移式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通用技术条件”、1995年制定了“船载地球站码分多址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和1997年制定的“卫星通信中央站通用技术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在VSAT系统进网方面,电信传输研究所1995年分别制定了“国内卫星通信TDM/TDMA分组数据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和“国内卫星通信32kbit/sADPCMSCPC话音VSAT系统进网技术要求”,以及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在2006年制定了“农村VSAT卫星通信网络/系统技术要求”。而在卫星移动通信方面,在信息产业部的电信管理局、科技司等部门组织下,电信传输研究所、电信总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制定了卫星移动通信的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网络组织、编号方案,同时解决了互联互通、网间结算、摊分方面的问题。

(3)移动通信技术体制与标准的发展

在中国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无线寻呼和蜂窝移动通信分别在2000年前和2000年后占据着主要地位。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有关部门针对这些通信方式制定了相应的使用规范和标准。

在中国引进和建设第一代模拟蜂窝通信网络前,电信传输研究所的陈霞生、卢尔瑞等人就已开始了公用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的研究,并于1986年制定了“25〜1000MHz陆地公用移动通信网技术体制”,该体制包括总则、网路结构、频率配置、编号方式、无线频道选择方式、与公用电话网的接口、计费方式、容量系列以及无线设备、移动电话局交换设备的进网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该体制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经验,结合了中国通信网的实际情况。

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移动通信由模拟向数字过渡的时期,产生了GSM和CDMA制式的选择。电信传输研究所在“八五”攻关项目的支持下,李默芳带领项目组完成了900MHzTDMA数字移动通信网络技术体制及相应的标准、规范的制定,对中国GSM网络的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随后,相关部门又分别对“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和“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等制定了相应的体制和技术要求。其中,有关“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标准从1997〜2009年共发布了80余项,“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的标准从1997〜2007年共发布了50余项,参与单位主要有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大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自国际ITU对第三代蜂窝移动通信的标准确立以后,中国于2002年成立了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负责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在该协会的协调和中国有关通信企业的支持下,先后对2GHzTEK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和800MHzCDMAIX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等制定了技术规范与要求,达300余项,参与单位主要有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在无线寻呼方面,电信传输研究所在1992年制定了“无线电寻呼网技术体制”,为公用无线电寻呼网的规划、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和通信组织等提供了技术依据。随着汉字寻呼的出现,该所又在1993年制定了“无线电寻呼汉字编码技术规范”,规定了寻呼系统控制中心向汉字显示寻呼机传送信息的汉字信息编码及传输格式。1996年针对全国高速无线电寻呼网制定了“高速无线电寻呼网技术体制(暂行规定)”,适用于采用FLEX寻呼编码制式的无线电寻呼网,随后又制定了“高速无线电寻呼系统的空中接口和用户接口”以及其他传输协议[如2000年制定的“信息寻呼网络数据传输协议(POCSAG部分)”和2001年制定的“信息寻呼网络数据传输协议(FLEX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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